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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者:合肥离子医学中心 | 发布时间:2020-05-07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042603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5月7日

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医用氧气厂

地址:合肥市肥西桃花工业园长古路 
投标报价:

序号

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与型号

单位

最终报价(元)

01

合肥医用氧气厂

氧(液氧)

800

02

合肥医用氧气厂

60

03

合肥医用氧气厂

氦气

2900

04

合肥医用氧气厂

氩气

220

05

合肥医用氧气厂

高纯氩气

460

06

合肥医用氧气厂

高纯氮气

360

07

合肥医用氧气厂

液氮

15

08

合肥医用氧气厂

二氧化碳

(高纯)99.99%

420

09

合肥医用氧气厂

二氧化碳

(高纯)99.999%

1800

10

合肥医用氧气厂

混合气

1750

11

合肥医用氧气厂

175L多瓦罐外架

1600

12

合肥医用氧气厂

40L钢瓶

800

13

合肥医用氧气厂

10L钢瓶(吕金钢)

1200

14

合肥医用氧气厂

4L钢瓶(吕金钢,含表)

850

15

合肥医用氧气厂

氧气流量表

260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合肥离子医学中心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1700号

联系人:鲍传锐

联系方式:0551-62921329

公示期: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离子医学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离子医学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92132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离子医学中心

2020年05月07日